作者是 君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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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日, 28 二月 2010 13:37 |
轉自台北市牙醫師公會網站
主辦單位: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活動日期:99年4/11、4/18、4/25、5/2、5/16(均為星期日8:30~17:00) 活動地點:台北萬芳醫院六樓國際會議廳(台北市興隆路三段111號) 參加對象:現任牙醫助理(不必服務滿一年,均可),300人(額滿為止) 報名方式:3月8日開始受理報名。
報名專線:(02)2396-5392.台北市牙醫師公會廖月慧小姐 請先以「電話」報名並取得「報名編號」,於一週內劃撥繳費
(逾期未繳費者,視同棄權),並於通訊欄內加註「報名編號」
,始為完成報名手續。
劃撥帳號:01068925,戶名:台北市牙醫師公會 費用及課程表:詳如附件 受業證書:1、凡完成上課者,無需考試,即可取得“受業證書”。 (非認證證明卡,認證卡須另提出申請)
2、為堅持課程品質,以下規定請學員務必遵守配合,並將列為受業
證書核發之依據:
(1)依規定若上課當日無法前來參加或非本人參加上課者,一律以 缺席計算,當天之學分時數不予核計。
(2)遲到不得超過30分鐘,否則視同當天缺席。(仍可入場聽課)
(3)不得早退,下課時間依講師宣佈為準。
(4)上課期間不定時點名,點名未到,當天之學分時數不予核計。
(5)早上報到需簽到,下午下課需簽退,任一項未簽,視同缺席。
備 註:1、已劃撥繳費者,即無法取消、退費。
2、報名費內含講義、點心及受業證書。(午餐請自費自理) 3、受業證書於課程全程結束後,當場核發。
4、報名人數未滿50人,則不開課。 5、報名人數未達80人,則更改上課地點,公會另行通知。 6、本課程若因特殊重大因素有所調整,則立即通知已報名學員,
並全數退回已繳之報名費。
7、本會得視實際狀況做課程調整。
8、如遇颱風來襲,台北市政府宣佈“停止上班”,則該場次延期
舉行。
9、本課程已向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申請繼續教育 學分,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資格之牙助,請於報名時告知本會,
以便本會後續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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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更新 ( 週六, 01 五月 2010 12:56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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